来源:井研人事人才网 栏目: 政策法规 作者:汪新时间:2020年11月11日 03:53热度:63℃
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:
一、人才奖励。对顶尖、一类、二类、三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、100万元、60万元、30万元奖励,分5年等额发放,每年发放一次。
二、人才安居保障。针对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,采取发放住房补贴、出售共有产权房或租住人才周转房等方式,给予人才安居保障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和共有产权房均以家庭为单位申请。
(一)顶尖人才可申请600万元住房补贴,分5年等额发放;或选择申请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人才住房,在我市全职工作满8年且贡献突出的,可获赠所住住房。
(二)一类人才可申请200万元住房补贴,分5年等额发放;或选择申请购买持房屋所有权50%份额、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,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0年的,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。同时可按规定申请入住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用于周转过渡。
(三)二类人才可申请140万元住房补贴,分5年等额发放;或选择申请购买持房屋所有权50%份额、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,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0年的,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。同时可按规定申请入住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用于周转过渡。
(四)三类人才可申请100万元住房补贴,分5年等额发放;或选择申请购买持房屋所有权50%份额、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,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0年的,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。同时可按规定申请入住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用于周转过渡。
三、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。高层次人才在人才奖励等待遇发放期内,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额度可放宽至我市最高上限的5倍。
四、特定医疗补助。高层次人才依法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(一档)的,自入选之日起5年内,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,可按规定享受特定医疗补助。
五、公共服务保障。为高层次人才发放“珠海英才卡”,在落户、工商登记、税收、停居留和出入境、子女入学、购房、医疗、公共文化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。
博士和博士后经费补贴政策:
一、新建博士工作站一次性建站补贴
补贴标准:每单位50万元;补贴方式:一次性补贴。
二、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、工作站(分站)、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建站补贴
补贴标准:流动站100万元、工作站100万元、分站70万元、创新实践基地50万元;补贴方式:一次性补贴。
三、新引进博士生活补贴
补贴标准:25万元/人;补贴方式:分两年等额发放。
四、在站博士后年度生活补贴
补贴标准:20万元/人年;补贴方式:每年一次补贴,一般不超过两年。
五、招收博士后工作津贴
补贴标准:每招收1名给予5万元工作津贴;补贴方式:一次性补贴。
六、出站博士后留(来)珠工作补贴
补贴标准:50万元/人;补贴方式:分5年发放、每年申请一次。
七、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等额补贴
补贴标准:按基金类别资助金额给予等额补贴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;补贴方式:一次性给予个人补贴。
产业青年优秀人才支持政策:
一、人才奖励。给予产业青年优秀人才20万元奖励,分2年等额发放,每年发放一次。
二、人才安居保障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共有产权房、人才公寓或政府公共租赁住房。
三、公共服务保障。为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发放“珠海英才卡”,在落户、工商登记、税收、停居留和出入境、子女入学、购房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。
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政策:
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产业企业、新型研发机构工作,且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,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,根据其上一年度工资薪金、股权转让等个人收入对地方贡献情况给予奖励,奖励额度上不封顶。
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、高技能人才、青年人才住房(租房和生活)补贴政策:
一、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和25万元住房补贴,按40%、30%、30%的比例分3年发放。